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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60413工務部門建築物重建價格應提高議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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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雄市訂有「高雄市舉辦公共工程拆遷補償及救濟自治條例」,凡高雄市有徵收或涉及國家損害賠償案件時,就以這條例所訂辦法來決定建築物查估之「重建價格」。

但在實際運作上,條例所訂價格和市場的實際工程造價有落差,常常引起被拆遷者的不滿、引發糾紛。補償及救濟標準是五年檢討一次,市府應適時修正補償價格、高於市價,以填補被徵收(拆遷)戶或損賠對象實際損失價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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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鎮、小港、旗津立委候選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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